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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法院一案例入选广东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发布时间 : 2019-06-17 09:16
来源 : 罗定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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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省法院召开“南粤执行风暴2019”媒体通气会,副院长胡鹰通报此次专项活动情况从6月份开始至11月底,广东法院将集中6个月时间全面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打一场清理执行积案“歼灭战”,着眼标本兼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

会上执行局局长胡志超通报广东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简要情况和发布十大执行攻坚案例罗定借力综合治理执结30年山林纠纷一案入选十大执行攻坚案例

附案例:

九、借力综合治理执结30年山林纠纷

案情:罗定市太平镇某村民小组与罗定市罗平镇某村民小组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罗平镇某村民小组限期清除在太平镇大岭顶山场上的树木、余泥、石碑等物。太平镇某村民小组因罗平镇某村民小组未如期履行,遂向罗定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涉案被执行人人数较多,双方因纠纷已争执30余年,积怨较重,执行法院提请罗定市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并按程序报请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同执行。相关单位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判评估风险,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组织执行干警、司法局干部、镇村干部进村入屋释法明理,有效缓解了被执行人村民的对抗情绪。2018年10月,根据罗定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云浮市、罗定市两级法院在市公安局、司法局、林业局等部门以及当地两个镇的镇村干部共100余人的支持配合下,集中警力强制执行。经过三天紧张作业,涉案山场清理完毕。执行期间没有发生干扰阻挠执行的行为。

典型意义:对涉及群体权益纠纷,可能受到干扰的重大执行案件,罗定市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及时介入并启动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组织相关单位配合法院执行,中级法院积极协同执行,共同推动了社会矛盾化解,有效防控了执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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